汇编单位的著作权归属于何方

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汇编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规定,汇编作品是通过对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,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。但需注意,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,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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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编单位著作权通常归属于汇编人。在选择处理方式时,应确保不侵犯原作品著作权,同时体现独创性。可咨询专业律师,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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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编作品著作权归汇编人。操作建议:1. 确保汇编作品体现独创性;2. 获取原作品著作权人授权;3. 登记汇编作品著作权;4. 在行使权利时,遵守著作权法规定,避免侵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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